2007年3月1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沈阳作家向湖州网站索赔转载费
此案提醒:网站转载须谨慎
通讯员 慕雨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网站擅自转载文学作品,作者告上法院索赔。因湖州世纪星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站“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网”上转载《3·8大案》一书,该书作者崔亚斌索赔7万元。3月13日,湖州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  崔亚斌是沈阳市文联的一级专业作家。1999年,他完成了20万字的纪实文学《3·8大案》一书,并与沈阳出版社签约出版了2万余册,主要在政法系统内发行,没有在社会上大量销售。
  今年上半年一个偶然的机会,崔亚斌发现其所著的《3·8大案》一书出现在了“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网”纪实文学网页上,但是没有他的署名。2006年10月,崔亚斌以网站侵犯他的署名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获得报酬权为由,将网站告上法院,要求该公司在其网页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各类损失总计7万余元。
  被告公司称,该书书稿是他们从其他网页转载而来的,因不知道作者是谁,因此出于慎重考虑,就没有署名。该公司在审理时承认在网站管理中存在失误,愿意给作者一定的经济赔偿。
  湖州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。但不管结果如何,此案也给广大网站提了个醒:网上转载须谨慎,否则会侵犯他人著作权。